内蒙古满洲里市东世纪大道部分供热区域管网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满洲里市东世纪大道部分供热区域管网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1507812025080601001
1.招标条件
满洲里市物业市场服务中心拟建的满洲里市东世纪大道部分供热区域管网改造项目,已由满洲里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2025】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满洲里市东世纪大道部分供热区域管网改造项目。
2.2、建设规模:对满洲里市东世纪大道部分供热区域管网进行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满洲里市交通路、建设路、友谊路及世纪大道、金盘街及合作路。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施工一标段招标控制价:9,031,050.42元;施工二标段招标控制价:9,388,036.94元)。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设二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本资质为住建部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最新资质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任何关键岗位(含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工作)),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不做在建工程限制。
审查资料(需扫描到投标文件中):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至少连续3个月有效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如各省、地区有特殊规定,从其省、地区社保部门规定)、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存款回单(或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近三年财务状况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已有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兼投不兼中原则: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可对满洲里市东世纪大道部分供热区域管网改造项目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本项目按评标结束时间顺序确定中标人候选人,同一投标人在先评标结束标段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在后续评标标段中,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