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8-6 数据编号: 901485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交集团二公局七公司梧州城市项目经理部混凝土单一来源采购(民乐街)

公告标题:二公局七公司梧州城市项目经理部混凝土单一来源采购(民乐街)
公告内容:
中交二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梧州市场项目经理(民乐街)混凝土物资
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FA00000351460)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梧州城市项目经理部(民乐街),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混凝土(物资名称)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中交二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梧州城市项目经理部下管理项目民乐街项目建位于藤县县城民乐街片区,拟对民乐街片区雨水工程和污水工程进行改造。内容包括管道建设、道路破除及恢复、检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工程。其中雨水管道长1600米,污水管道长1800米。
2.2项目工期:合同工期365日历天
2.3项目地址:藤县县城民乐街片区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R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 15 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4.2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60天内按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银行转账等付款方式支付当期材料应付金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60天内支付到材料应付金额的90%,经工程审计确定后30天内支付到材料应付金额的100% 。(不计利息)
4.3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内容

(一)履约担保金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价税合价的 5 %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材料的交付义务且质量合格,双方在办理末次结算后30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2 %的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承接工程交工后2年内没有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的,甲方在交工2年期满后60日内将剩余 3 %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4.4其他情况:无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因原混凝土框架协议无法选到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无法计入电子化采购率。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增加采购方案清单。

六、公示期限
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09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方帅帅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