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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6 数据编号: 901515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公司大淑村矿SF11断层探查治理地面定向钻探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公司大淑村矿SF11断层探查治理地面定向钻探工程(二次)已由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公司大淑村矿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公司大淑村矿,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公司大淑村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公司大淑村矿SF11断层探查治理地面定向钻探工程(二次); 2.1.2建设地点: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公司大淑村矿;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 2.1.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且满足招标人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2 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
1、建设地面单孔注浆能力不小于60m3/h注浆站一座(包括土建、自动化监控的高速涡流制浆系统、注浆泵等全部配套注浆),设计主孔1个,定向分支孔12个,预计钻探进尺5413m,注浆量22825t。
2、进场、临建、占地、青赔、修路(城市主、次干路至钻场及注浆站)、安装设备、注浆站建设、供水供电、环保、工农关系等开工前的全部准备工作及相关证照办理。负责钻探、下管、注浆固管、注浆等工作,室内数据处理及解释。负责施工期间所有废浆、废渣处理工作;
3、编制单孔钻探和注浆施工总结报告,整体工程竣工后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成果资料,对SF11断层探查与注浆治理效果进行评价,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4、开展阶段性科技创新总结,项目完成后编制完成整体报告,包括科技奖励的申报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钻探(井)、水文或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5月0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防治水地面区域治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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