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凤山水库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招标公告
Document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省黔南州凤山水库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以贵州省黔南州凤山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水许可决〔2019〕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凤山水库工程概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境内
2.2 建设规模: 凤山水库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909米,死水位868米,水库总库容1.04亿立方米,死库容0.0582亿立方米,兴利库容0.907亿立方米,为Ⅱ等大
(2)型水利工程。工程主要以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发电,并为退还挤占的生态和农业灌溉用水创造条件。设计供水对象为瓮安县城、福泉市区、福泉市马场坪工业园和龙昌工业园,多年平均供水量为7110万立方米,日供水能力约25万吨。坝后电站总装机容量5兆瓦,多年平均发电量1770万千瓦时。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水库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水库工程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发电建筑物、坝后式电站、集鱼系统以及右岸上坝路,左岸营地路,右岸进厂路等组成。大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正常蓄水位909.00m,最大坝高90.00m,坝顶高程912.00m,坝顶长281.00m,坝身布置2孔溢流表孔,坝后式发电厂房电站装机3台,装机5MW;施工期临时建筑物包括下游围堰(上游围堰为现状黑塘桥坝)、导流洞等。输水工程由首、末端无压隧洞、输水管道、3座泵站(其中一级泵站总装机2240kW,二级泵站总装机2840kW,三级泵站总装机2130kW)、1座管桥、顶管以及管道附属建筑物等组成。输水工程由大坝右岸进水口取水,经坝内埋管、动能回收电站、电站尾水池引水至首端无压隧洞和瓮福供水系统,总引水流量为2.9m3/s。输水线路水平投影总长度54.31km。本标为贵州省黔南州凤山水库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主要建设内容对凤山水库工程实施过程中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
2.3 合同估算价(元):23769100.00
2.4 计划工期(天):180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