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湘东区农村供水保障及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公告
湘东区农村供水保障及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东区农村供水保障及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萍乡市湘东区湘隆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腾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工程设计、 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供水管网配套升级,敷设DN1000-300管网36.18公里;2、建设乡镇、村配套管网DN250-20敷设280.2公里;3、新建排上山田水厂(日供水2000吨)、麻山汶泉水厂(日供水2000吨)及新建加压泵站4座。项目总投资26800.9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0970.94万元,设备管道及安装工程9667.73万元,临时工程费用826.63万元,预备费1175.49万元等。
2.2 招标规模:建安工程费用 19962.45万元,设计费:179.24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项目有关设备的采购、调试和技术指导以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智能化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竣工备案、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项目后期整体维护。
2.4 标段划分:划为 1 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
2.5.1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2.5.2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按施工进度所需提供施工图纸,具体合同中明确。
(2)施工工期 3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0 月;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 9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2)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 2 家(含 2 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方,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2 人员要求: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方):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合体设计方):具备水利相关专业(或市政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 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三大员要求(联合体牵头方):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量(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