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市昌黎县葡萄小镇区域污水收集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秦皇岛市昌黎县葡萄小镇区域污水收集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昌黎县葡萄小镇区域污水收集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昌黎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秦皇岛市昌黎县葡萄小镇区域污水收集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昌审批审字[2025]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黎县碣石山综合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县级财政资金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100%,招标人为昌黎县碣石山综合开发中心(建设单位)、昌黎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代建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304.5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4339.113106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一标段包括凤凰小径以及西山场村、湾里村、条子峪村三个村庄的污水管道,起点位于茅台酒厂年产1.8万吨葡萄酒项目东南侧红线外,污水主管道沿新规划市政路-凤凰小径-121乡道敷设,排至葡萄小镇商街污水管道。新建污水管道长度约5455m,聚乙烯PE管管径为dn75-dn160,钢筋混凝土管管径为d300-d400。检查井、阀门井、排气井、排泥井等附属构筑物182座,地埋式一体化预制污水提升泵站1座。建设地点:昌黎县。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120.765343万元。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
(二)拟派项目经理 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