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魏县人民医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魏县人民医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购置项目 已由/以/批准,招标人为魏县人民医院,项目业主为魏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2 供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 7日历天;2.1.3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2.2 招标范围: 魏县人民医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购置(具体内容详见设备购置清单)。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 资质要求:3.1.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3.1.1.2 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1.1.3 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与所投产品一致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 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1.1.4 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与所投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生产厂家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参加投标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 收违法黑名单;3.1.3 其他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