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区黎香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公告
涪陵区黎香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涪陵区黎香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涪陵发改〔2025〕24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涪陵区龙潭镇大山村、迎龙村、工农村、金凤村、四合头;新妙镇、蔺市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主要工程措施为新建护岸、河道清淤及水源涵养等,治理河长45.2km。其中,新建堤防长36km,新建护岸总长27.5km,河道疏浚河长16.5km,清淤25万m3。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约1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约3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阶段(含估算)、初步设计阶段(含满足项目设计要求的地形图测绘、地质勘察、 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等)、招标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含预算)等各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和后期服务(含一般设计变更),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以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为准,招标及施工图以满足招标及施工要求为准,并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其中设计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2)各联合体单位须明确分工。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权利义务。
(4)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各自在联合体中承担工作范围及义务认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3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