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创新中心项目物业服务单位遴选-资格预审公告
丰台创新中心项目物业服务单位遴选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丰科智盛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已完成丰台创新中心项目物业服务单位遴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进行招标前的所有手续,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为该项目发布如下资格预审公告,诚邀具备资格预审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资格预审。
2.招标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名称:丰台创新中心项目物业服务单位遴选
2.2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中标人承担丰台创新中心物业服务。物业服务范围包括丰台创新中心项目地上区域十栋楼宇(不含已售出楼宇及35-7号楼),包含自持楼宇内部公共区域、公共设备设施日常服务管理、出售楼宇内部相关服务的监督管理、地下区域(除配电室、能源中心以外,包括数据中心、中控室、停车场等)及附属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上房屋共用部位及为维持本项目正常运营所需要的地上地下设施。以及36号地9号楼北侧31号及南侧37号地块现状绿地。
物业服务内容包含:
(1)对于自持楼宇,物业单位负责的范围包括:园区红线范围内,各独立楼座内部、外部的公共设施和设备等。主要有:中央空调及通风排烟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扶梯系统、消防系统、安全及环境管理、停车场及其它区域的日常管理;
(2)对于售出楼宇,由物业单位会同各楼宇业主或内部服务单位,设定合理工作界面,确保项目平稳运行。各楼宇内部服务单位负责的范围包括:各独立楼座内部专有部位专用设施和设备、绿化租摆、保洁、保安、接待/会服等。具体管理内容归属详见附件一《售出楼宇物业管理界面划分》;
(3)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房顶、外墙面、玻璃幕墙、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堂、门厅等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内的公用面积和部位;
(4)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煤气管道、污水管、共用照明、通讯系统、智能控制系统、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备设施、电梯等所有机电及弱电系统;
(5)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6)公用绿地、花木、照明灯、建筑雕塑、广告标识系统、导视系统等的保养和管理;
(7)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保养和管理,包括各类出租的经营面积,如零售、餐饮、文化、运动场馆等商业区域;
(8)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洁和管理,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外墙面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9)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负责车辆系统日常管理及车辆信息录入,对车辆停放进行有序收费管理;
(10)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执勤等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1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包括客户装饰装修工程方案的初步审验工作,以及为客户装饰装修工程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申报提供必要支持,包括提供基础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12)消防服务,包括项目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制定项目消防管理制度;
(13)制定预防火、防汛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4)从使用、维修、管理、安全、环保及保洁等不同角度,对使用的机电系统、空调系统、安保监控系统及自控系统进行运行调整;
(15)管理与项目相关的工程图纸、设备维修档案及各类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