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叶城县2025年河园镇萨依巴格(17)村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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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2025年河园镇萨依巴格(17)村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
( 65312625073000721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叶城县2025年河园镇萨依巴格(17)村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12625073000721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叶城县河园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
2.项目规模:
1、新建污水管网并配套附属设施,建设主管网6.4公里;2、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改造及新建2930平彩钢棚,合理设置摊位,新建60平方公共厕所;3、人居环境整治,对15000平方米地坪硬化等基础设施配套改造升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2625073000721001001
标段(包)名称: 叶城县2025年河园镇萨依巴格(17)村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1、新建污水管网并配套附属设施,建设主管网6.4公里;2、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改造及新建2930平彩钢棚,合理设置摊位,新建60平方公共厕所;3、人居环境整治,对15000平方米地坪硬化等基础设施配套改造升级;(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