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洲水厂炭滤池32号、39号、42-48号排空阀购置项目(更换)采购公告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南洲水厂(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南洲水厂炭滤池32号、39号、42-48号排空阀购置项目(更换)
二、项目类别
货物
三、采购方式
竞价
四、采购内容
1、交易内容:南洲水厂炭滤池32号、39号、42-48号排空阀购置项目(更换)
2、采购预算(元):122768.32
3、供货(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135 日内到货,并试运行验收合格。(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到货,到货后之日起45日内完成安装。)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122768.32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自2022年1月1日(含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的对夹式蝶阀(耐腐蚀型)供货业绩和阀门加长杆供货业绩各一份,且合同供货金额之和大于或等于6万元人民币。(注:
1、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及设备使用质量合格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相关供货内容、货物的品牌、型号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
2、若蝶阀供货业绩和阀门加长杆供货业绩为同一份合同,则只需要提供该份合同及对应发票。
3、发票的发票编号、单位名称和总金额均应完整、清晰显示。不能完整、清晰显示以上信息的,业绩不计算在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