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8-8 数据编号: 903851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黄山市-祁门县-招标公告祁门县城区饮用水源地及阊江上游生态修复建设...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门县城区饮用水源地及阊江上游生态修复建设项目—水生态保护修复及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已由祁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祁发改行审[2023]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祁门县祁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祁门县祁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祁门县城区饮用水源地及阊江上游生态修复建设项目—水生态保护修复及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2.2项目编号:HJQGC2025G037
2.3建设地点:祁门县祁山镇
2.4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105.06万元
2.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图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共涉及两岸建设河滨生态缓冲带99000平方米,约148.5亩,对城区饮用水水源地阊江上游沿线沿河两岸进行生态缓冲带修复建设和对祁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未进行污水收集治理的原住居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主要包括建设滨水植被缓冲带、生态护岸、农村污水处理等生态治理措施。
中标人应承担的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应配套服务;2、采购: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交货和安装;3、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等管理和控制。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地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确保取得各项图审合格证,并通过主管部门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审查单位的确认以及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招标控制价:2105.06万元,其中:建安费2080.06万元,施工图设计费25万元。
2.10项目性质:EPC工程
2.1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采用 □不采用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设计资质①或②或③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3.2.1 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员担任。
3.2.2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类或给排水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3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和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3.2.4 其他:设计负责人须独立设置,不能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3信用要求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