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沙湾区2025年农村供水工程提质增效项目监理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沙湾区2025年农村供水工程提质增效项目监 理 (项目名称) / 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沙湾区2025年农村供水工程提质增效项目监 理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投〔2025〕2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投〔2025〕23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沙湾区 2025 年农村供水工程提质增效项目监理 。
2.2 建设地点: 沙湾区各镇(街) 。
2.3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
2.4 建设规模: 规模及投资额:新建供水工程 30 处,维修养护供水工程 32 处,新建机井 8 座、新建蓄水池 10 座,提水泵房 8 座;铺设、更换供水管网 210km,沿途设置闸阀、排气阀及其相应的附属设施 。
2.5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施工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及平行检测 。
2.7 标段划分: 监理 1 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