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坑仔口镇荷殊650煤矸石堆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名称) 永春县坑仔口镇荷殊650煤矸石堆生态修复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福建闽南恒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兴嘉建设有限公司、泉州市汇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春县坑仔口镇荷殊650煤矸石堆生态修复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永春县坑仔口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永春县坑仔口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永春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49.068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造价49.0683万元,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49.0683万元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造价49.0683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要求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9.0683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1 个标段 ;
2.7.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