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安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就上海安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企业宣传展示建设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响应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上海安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企业宣传展示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TC259Y08Y
1.3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1.4标项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项
1.5最高限价:325万元(其中设计费用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5%)
1.6简要规格描述:上海安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企业宣传展示建设项目布展区域位于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地下一层室内廊道区域,建设规模202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展厅及展廊装修、信息化基础设备安装、多媒体设备安装、数字化软件开发、空间设计和文案策划等,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1.7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
1.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响应人资格条件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下列
(1)、
(2)项: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c.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d.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职业资格;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响应的,注册在设计单位);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联合体响应的,注册在施工单位) ;
上述人员可兼任。
2.4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9)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