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东北再生塑料加工基地环保设备采购(EPC)标段公告
川东北再生塑料加工基地(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川东北再生塑料加工基地环保设备采购(EPC)标段 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川东北再生塑料加工基地(项目名称)已由武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409-511622-04-01-242225】FGQB-05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天府再生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天府再生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废气处理设备和废水处理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武胜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9-511622-04-01-242225】FGQB-052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市武胜县经开区街子工业园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47.16亩,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回收川东北区域废旧家电、报废汽车拆解等废塑料,建设废塑料回收网点、分选、加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年加工能力25000吨。
2.3交货期:140日历天 (含专项设计期、专项施工期)。
2.4本次招标范围:废气+废水处理系统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EPC)。包括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制造、运输、储存及保管;土建、建安、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及调试技术指导、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配合考核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全部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备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本项目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金额7745万元。本标段预算金额:280万元。(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40万元的废气处理或废水处理设备供货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和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认定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验收时间为准。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