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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12 数据编号: 906265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兴山县香溪河流域龙潭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兴山县香溪河流域龙潭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2025-08-11 兴山县香溪河流域龙潭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1

一、招标条件
兴山县香溪河流域龙潭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4〕274号?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山县香溪河流域龙潭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水月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楚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兴山县香溪河流域龙潭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2、项目概况:新建人工湿地7500m2,采用表面流人工湿地,湿地种植挺水植物,种植密度为9株/m2~25 株/m2;修复裸露山体 4000m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项目地点:兴山县水月寺镇
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类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若有)。
5、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苗木存活及养护期限为栽培种植后1 年。
6、合同估算价:2380591.53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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