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万安县夏造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补(答)疑澄清公告
关于万安县夏造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补(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
为确保万安县夏造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生产、
施工得到全面控制和管理,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决
定在本项目开标当日召开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及增加本项目的
八大员的补充。具体如下:
一、八大员要求:
本项目原“拟派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各1人,其
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提供上岗证书,施工员、质量员为市政专业;专
职安全员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C证)。”
现变更为:“拟派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标准员、
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各1人,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
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提供上岗证书,施工员、质量员为市政专业;安全员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C证)。以上八大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工,须提供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所有的证明材料全部必须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上传资料不全视为无效标。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同时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确实因系统原因无法下载截图的须提供社保局加盖公章的相关公告或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须提供身份证、退休证明及投标人企业的聘用合同。)”
特别说明:本项目原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描述的四大员全部变
更按八大员资料要求提供。
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答辩时间地点
1、答辩截止时间:开标当日按合理低价法产生的前15名(大于或等于合理低价(D)值的合理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文字形式发出通知后的90分钟内到达指定答辩地点并签到,最终答辩签到截止时间以系统不见面开标厅中发布的时间为准。
2、答辩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万安中大道17号)。
三、注意事项
1、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答辩,参会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保持与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一致,参会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需携带好黑色水笔、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以及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验身份。委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按要求到达现场的,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