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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12 数据编号: 906615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宁夏灵武市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灵武市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三标段己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灵武市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灵发改发〔2024〕60号、灵发改发〔2025〕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估算投资650.07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支出预算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己达到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灵武市临河镇石坝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新建调蓄水池1座,容积3.5万m3;新建加压泵站1座,安装机组1套,配套过滤及施肥设备1套;铺设DN600球墨铸铁管道2.418km,配套管道建筑物 14 座;铺设dn315UPVC (0.63MPa)管道0.508km,配套管道建筑物5座;安装变压器1台,架设10kV高压线路0.1km等工程建设内容。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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