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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12 数据编号: 906684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濮阳市城市管理局濮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24-2035年)修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24-2035)修编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濮财市直磋商采购-2025-9 
三、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100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范围:《濮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24-2035)》修编,包括污水工程现状资料收集、现场调研、规划方案及规划成果编制、规划方案和规划成果汇报,配合报审报批等。
2、规划编制范围:2024年5月省政府批复的《濮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范围,规划面积321.62 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27.69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北至北外环(G342)、西至濮阳市界、南至帝舜大道(S10l)、东至第二濮清南干渠,包括华龙区的城区部分、濮阳县城和清丰县马庄桥镇、柳格镇部分区域。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服务质量:满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污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纲要的通知》(豫建城建[2024]127号)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
5、服务期限:120日历天(包含规划的编制、评审及批复);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和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同时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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