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询价总体情况介绍
一、包件、询价单情况
1、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庄棚改(一期)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进行路面材料询价采购。
2、供应商在询价单报价时,应逐项响应询价单,相关数据缺失、错误视为不响应报价,做废标处理。
3、路面材料按固定单价结算的方式。
4、包件详情见询价单。
二、询价报价时效性
1、时效性:供应商询价报价的时效性暂定为项目工程结束,在项目工程结束前,供应商均按此报价进行供应结算。
三、询价工作开展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登录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n/
)免费注册,本次询价不需要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户操作手册”。
2、完成注册查记后,于2025年8月12日上午12:00至2025年8月16日上午12:00完成报名,并于2025年8月19日上午12:00前在铁建云链系统中完成报价。
3、发布公告的方式: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与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n/)共同发布。
四、询价结束后工作开展
1、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2、合同主要内容必须遵守询价采购的结果。
3、如果中标第一候选人不能响应项目需求的,依次顺延后续的候选人,当所有候选人都不能响应项目需求时,需要重新组织询价采购。
4、恶意低价入选的供应商,将被列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供应商,一年之内将不得参与任何十六局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因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给我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将追究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并索赔相关损失。
第二部分 项目情况介绍
一、建设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庄棚改(一期)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北京仲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工程需要的路面材料采购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现进行铁建云链平台公开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庄棚改(一期)市政工程项目本次招标沥青玛蹄脂材料主要用于路面摊铺:
管庄棚改(一期)市政工程项目:位于朝阳区东部五环、六环之间的管庄乡郭家场村,建设范围东至郭家场纵一路,北邻广渠路,南至双纬北路,西至双桥东路。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跟管线工程,其中道路工程包含3条规划道路,总长度655.11m,分别为郭家场横一路(红线宽度15m/长度218.68m)、郭家场纵一路(红线宽度25m/长度280.83m)和双纬北路(临时路,红线宽度25m/长度155.6m);管线工程包含给水管线8条/824m,再生水管线5条/380m,雨水管线16条/777.75m,污水管线8条/397.7m,燃气管线7条中压/443.59m,电力管线2条/283.5m。
三、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庄棚改(一期)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庄棚改(一期)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孙琳
联系电话:17611163265
第三部分 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厂家/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相关标准必须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
3、生产厂产品应具有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4、供应商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系统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5、供应商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存在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与中国铁建内部单位不良合作记录
6、供应商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7、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二、质量标准和适用性
2.1 技术规格书:
步道透水砖、盲道砖:符合《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2012标准。
混凝土路缘石:符合JCT 899-2016《混凝土路缘石》标准。
沥青冷补料:符合《沥青路面坑槽冷补成品料》JT/T 972-2015标准
本合同下交付的合同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
三、验收要求
3.1 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现场负责人(或买方指定的人): **,电话:**。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的种类、规格、型号与买方采购清单不符或产品无法使用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进行退换,卖方应在3日内办理退换。申请退换时,买方应在送货清单中对退换产品予以标注,并由卖方签字确认。产品更换至符合约定后,双方再签字确认相应产品交付完毕。查验合格后,双方于送货清单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双方留底。买方签字确认后,产品质量无误的,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双方签字验收后由买方承担;验收后发现产品存在隐蔽瑕疵的,产品毁、灭失的风险,自产品更换至符合要求并重新签字验收后由买方承担,在此之前一律由卖方承担。双方签字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因上述原因退换产品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超期未办理退换货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收取产品的保管费,保管费计算标准。
3.2 验收依据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如需复测,买方抽样复测以买 方监理单位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 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上述检验费用。
3.3 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 接受物资的权利将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 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四、结算与付款要求
结算价格采用固定单价的方式进行结算,供应商在报价时, 需要综合运费、税金、资金占用费等所有费用。
4.1 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期。结算数量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2 每月下旬,买方按月和卖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货款结算前,卖方 需向买方提供下列文件,文件全部送达买方后十日内双方办理结算手续。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2)买方收料人验收签字的单据。
4.3 买方收到4.2 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确认同时加盖公章作为支付结算依据,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对账单仅指定对账人: (公司法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认有效,且对账单签认后,该对账期限内的送货清单及相关附件均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按作废处理,均以实际签认的对账单原件为准,每月结算时,买方在结算后 90 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价值 100% 的货款。本次结算付款暂定为汇款,如买方项目采取铁建银信、供应链金融、承兑等方式支付,贴息等额外费用由卖方承担。
4.4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4.5 当期货物当期结算,否则,买方有权拒绝结算卖方非当期票
据。
五、询价排序
5.1 不合理报价和低于成本价的认定
当询价报价中出现异常的报价或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成本时,经评
审委员会评审,认定为不合理报价的,该报价作废标处理。
六、排序
包件供应商询价根据价格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七、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