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林草评、生态红线、物种多样性等评估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林草评、生态红线、物种多样性等评估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林草评、生态红线、物种多样性等评估服务
(二)招标文件编号:ZCSD-ZC25-07-23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元):800000.00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元
(六)采购需求:对银川市、中卫市、吴忠市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项目征占用林草地可行性报告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