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洛伽片区文旅配套开发建设项目一洛伽文化广场与管网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伽片区文旅配套开发建设项目一洛伽文化广场与管网建设工程已由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闽发改备[2025]C07096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狮市永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石狮市永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为 21770959 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沿海观光带建设项目,广场项目总用地面积2829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民俗演艺广场、文化广场,景观小品,休闲廊架等,打造集旅游服务、文化体验、生态休闲于一体的滨海文旅地标。管网工程对洛伽片区雨水管网改造及污水系统建设,其中:雨水建设DN2200管道约500米,建设600t/d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及配套污水管网约600米。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21770959元,广场项目总用地面积28297平方米,其中:雨水建设DN2200管道约500米,建设600t/d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及配套污水管网约600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21770959元,广场项目总用地面积28297平方米,其中:雨水建设DN2200管道约500米,建设600t/d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及配套污水管网约600米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177095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本工程项下所使用的各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