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红柳滩稀有金属矿破碎系统运维及破碎车间安装维检项目(二次)新疆大红柳滩稀有金属矿破碎系统运维及破碎车间安装维检项目公开招标(非依法)公告
新疆大红柳滩稀有金属矿破碎系统运维及破碎车间安装维检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新疆大红柳滩稀有金属矿破碎系统运维及破碎车间安装维检项目,技术标准与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经上级单位批准,现委托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或潜在的投标人参加。
二、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大红柳滩稀有金属矿破碎系统运维及破碎车间安装维检项目。
2.资金来源:100%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3.供货地点及地理位置:和安县大红柳滩稀有金属矿。
4.项目概况:
4.1采矿车间破碎系统运维。
4.2 选矿车间及辅助系统维检。
5.招标范围:
5.1采矿:原矿仓至2#皮带下料口之间2.4 公里长度破碎运输输系统运行及设备设施维检(含虎口固定液压碎石锤)。
5.2选矿:选矿车间粗矿仓至尾矿库范围内所有机械、电气设备维检及2座锅炉房、1座化水站、3座制氧站、2座污水处理站、水源地泵站机械、电气设备维检(含管道)。
5.3采矿车间、选矿车间技术改造、设备大中修等工作内容。
5.4采矿车间、选矿车间设备设施安装、维修维检、设备保养相关的人工费、维修辅材(详见辅材清单)费、工器具费(详见工器具清单)、检测仪器仪表费、工程机械费,由乙方承担。
5.5乙方自行安排施工人员食宿、交通,生活用电、用水装表计量,按月缴费;生产所需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不计费。
5.6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三化建设”,在甲方指导和要求下进行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并承担费用。
6.项目期限:两年(2025 年下半年至 2027 年上半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建设单位的设计文件要求以及国家关于该类工程质量验收的强制性标准(《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50252—20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且竣工验收合格。
8.报价要求及取费类别: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及综合费率”招标,综合费率参照定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20版)》。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