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垫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PE给水管材、管件采购公告
垫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PE给水管材、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PE给水管材、管件采购,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垫江县辖区范围内9个乡镇街道(25个村或社区,具体村或社区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送货至送货车辆无需换车情况下能到达的距离指定地点最近的地方,运输道路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人须自行综合考虑货物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距离远近的不确定性、单次送货量的不确定性、单次多个送达地点的不确定性等因素)。
2.2 项目概况:垫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PE给水管材、管件、闸阀的供货,具体货物品种及明细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招标货物清单。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002197.37元。
2.4 招标范围:在供货期内完成“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招标货物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实际需求货物的供货(招标货物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供货量减少或增加的风险,最终供货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供货期满,无论累计供货数量多少,供应商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补偿任何费用)。
2.5 供货期与送货时限:
2.5.1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垫江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完工止,原则上每周供货一次,紧急供货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每次供货将招标人该批次需求的全部货物按质按量按时送至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货物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距离远近的不确定性、单次多个送达地点的不确定性、单次送货数量多少的不确定性等风险)。
2.5.2送货时限:供货期内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送货,原则上每次接招标人送货通知后3个日历天内将招标人当批次所需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超期2天,处5000元/次违约金;超期3-5天,处10000元/次违约金,超期6天以上解除合同,并处100000元违约金)。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 (https://www.cqggzy.com/dianjiangweb/)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