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运营)工程总承包监理公告
塔城地区乌苏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运营)工程总承包监理
( 65420225081100477002)
一、招标条件
本 塔城地区乌苏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运营)工程总承包监理(文号:2508111800654202000148)已由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乌苏市马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8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2.项目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量7000立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0225081100477002001
标段(包)名称: 塔城地区乌苏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运营)工程总承包监理
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1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总工期:107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1.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含);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本单位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须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
3.投标其他条件:3.1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要求:拟配备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配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