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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13 数据编号: 908252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黄山市徽州区望丰区域水环境治理暨绿色转型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域污水治理能力提升(祊塘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市徽州区望丰区域水环境治理暨绿色转型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域污水治理能力提升(祊塘村)项目已由黄山市徽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徽发改投资〔2025〕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山市徽州区望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黄山市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山市徽州区望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市徽州区望丰区域水环境治理暨绿色转型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域污水治理能力提升(祊塘村)项目
2.2项目编号:HJAGC2025G105
2.3建设地点:黄山市徽州区
2.4建设规模:新建DN300污水主管道1232米,De110污水压力管道280米,De75-De110污水接户管1400米,污水检查井78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修复DN300雨水管道322米,雨水检查井22座,雨水口41座,路面修复5970平方米以及非开挖修复污水管道约780米,自来水管道改造等。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4194736.69元
2.10项目性质:市政公用工程
2.1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采用□不采用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   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4.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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