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肃州区2025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01万亩(高效节水)地力提升工程(有机肥、农家肥)公开招标公告
肃州区2025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01万亩(高效节水)地力提升工程(有机肥、农家肥)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肃州区2025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01万亩(高效节水)地力提升工程(有机肥、农家肥)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202508130001
项目名称:肃州区2025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01万亩(高效节水)地力提升工程(有机肥、农家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27800.00元(大写:壹仟零贰万柒仟捌佰元整)
最高限价:¥10027800.00元(大写:壹仟零贰万柒仟捌佰元整)
采购需求:采购农家肥13539吨,涉及下河清镇教学农场、大地青农场、海涛农场、黄粮墩农场、铧尖镇小沙渠村;采购有机肥7320吨,涉及银达镇谭家堡村、银达镇蒲上沟村、银达镇怀中村、三墩镇双桥村、泉湖镇沙滩村。中标单位在中标后须根据项目区土壤肥力状况,按照设计方案、建设面积和培肥要求,将中标的物资供应至项目区并负责施加到项目区地块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为依法缴纳税收的企业;提供2025年第二季度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无税额的月份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及零申报的企业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