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乡市生态湿地建设及污水管网提升工程公告
桐乡市生态湿地建设及污水管网提升工程(宋韵崇福生态湿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桐乡市生态湿地建设及污水管网提升工程(宋韵崇福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已由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桐发改审〔2025〕16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桐乡市汇合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桐乡市汇合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桐乡市生态湿地建设及污水管网提升工程(宋韵崇福生态湿地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4538万元,工程概算3580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4344.70万元,建设规模:新建桐乡市宋韵崇福生态湿地,处理崇福污水厂出厂尾水 8.0 万立方米/天,经湿地进一步生态处理后排入北侧南沙渚塘,总用地规模约 374.55亩,总建筑建筑面积约 8983.55 平方米,新建泵站 1 座,新建 DN1200 进出水主管 350 米,DN300 预处理区排水管 870 米。建设地点:桐乡市崇福镇。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①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不含高压配电工程(包括配电间内的高低压柜、变压器及进线高压电缆、进线管道、进线电缆井均不计入);②所有专业的施工,不含高压配电工程(包括配电间内的高低压柜、变压器及进线高压电缆、进线管道、进线电缆井均不计入);③材料设备采购,不含高压配电工程(包括配电间内的高低压柜、变压器及进线高压电缆、进线管道、进线电缆井均不计入)。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35098.8733万元。
2.3计划工期:781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90日历天)。
2.4其他: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浙江省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R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R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至少具备3.1、3.2.4中的任何一项资质,同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如联合体投标,本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联合体牵头人设立,并对工资支付负责。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R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