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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13 数据编号: 908354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中交路建108新线高速15标项目夹固复合土工格栅询价函

公告标题:中交路建108新线高速15标项目夹固复合土工格栅询价函
公告内容: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承接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15标段,现对夹固复合土工格栅进行公开询价,请贵公司仔细阅读以下事项,并根据材料清单提供报价,我方将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服务最优、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单位。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15标段位于北京市房山区,施工起止桩号为ZK52+017.7~ZK55+036/YK52+110~YK55+140,左线长度约3018.3米,右线长度约3030米。主要结构物为西泉水隧道、蒲洼大桥、蒲洼立交等。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1.工程名称: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15标段
2.供货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十渡镇议和村项目施工现场
3.供货内容:(详见材料清单)  
4.交货期:
本材料交货期暂定2025年 9月至2027年 3月;具体交货时间以项目经理部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
本工程所需材料均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7631-1998/JTG E50-2006《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G/T D3-2012规定;
同时还应符合乙方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和产品说明标准。如乙方提供样本的,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6.质保期:  6  个月。
7.报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批量生产合格证;

(2)必须为环保达标企业;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验收和计价方式

(1)物资运输至约定地点后,甲方按照  2 (1.检斤(过磅);2.检尺计量;3.按件清点)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现场共同签字确认。

(2)甲方如现场数量验收后,临时要求对物资进行其他方式的数量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

(3)结算单价=固定单价,固定费包含税金、运费、利润、资金占用等相关费用。

(4)结算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允许修改。
9.支付

(1)货款支付和支付时间:每笔货款付款前,乙方均需要先提供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经甲方验票有效后在收到增值税发票30日内支付。
货款具体支付条件为:乙方每批次供货完毕待第三方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乙方提供货物发票及完善结算手续后,当期结算材料款70%支付给供货方,次月支付2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此部分货款为不计息支付。
如遇特殊情况,业主计量款未到位,付款时间延长,待业主计量款到位后,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财会部要求的足额发票后予以支付,甲方延期支付的各种款项不计利息,乙方不得以付款延后而影响供应。

(2)发票取得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二、报价函的提交:
1.报价资料的组成:
报价人编制的报价函,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1)报价函;

(2)授权书;

(3)报价清单;

(4)其他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供货业绩、保供方案及承诺等)。
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附件一的报价函格式,报价人不得修改。
2.报价函的提交时间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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