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店镇合村并点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打车李社区)招标公告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店镇合村并点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打车李社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店镇合村并点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郑姚管区、黄店镇合村并点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变更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郑经经发审(2025)115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507-41-171-04-01-130993,招标人为郑州经开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店镇合村并点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打车李社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店镇合村并点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打车李社区)。
2.2项目编号:郑经建招字(2025)第34号。
2.3交易编号:25-GC-0407。
2.4项目地址:郑州经开区黄店镇。
2.5招标范围: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店镇合村并点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打车李社区)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弱电工程、公厕土建装饰工程、公厕电气工程、公厕给排水工程等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及定标办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证)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财务要求:
3.1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本条规定年份的从成立时间算起,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3.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自2025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业绩要求:投标人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2020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已完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备注:
(1)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标公示、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3)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需体现项目经理且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出具的变更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