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县集中供热锅炉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唐县集中供热锅炉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唐县集中供热锅炉改造项目已由唐县行政审批局以唐县集中供热锅炉改造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唐行审建备字【2025】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县众暖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县众暖热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199.59733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更换1台46MW锅炉,维修2台46MW锅炉,更换3台鼓风机,更换3台引风机,建设地点:唐县原供热公司。计划工期:45日历天。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其他:本次划分为一个标段,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更换1台46MW锅炉,维修2台46MW锅炉,更换3台鼓风机,更换3台引风机,图纸及清单内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199.5973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锅炉安装。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