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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14 数据编号: 908570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奇台县第五小学消防水池、水电暖、消防管网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公告




                      奇台县第五小学消防水池、水电暖、消防管网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奇台县第五小学消防水池、水电暖、消防管网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奇发改项目〔2025〕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奇台县第五小学,建设资金来源为2025年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156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6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奇台县第五小学消防水池、水电暖、消防管网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奇台县第五小学院内      
2.1.2 建设规模:新建300立方米消防水池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室内外水电暖和消防管网改造。(其中:消防水池:建筑面积:118.34 平方米 框架结构 地上一层 地下一层;外网:供热管径:200.00毫米;供热管长:966.00米;电网长度:354.00米;给水管径:160.00毫米;给水管长:1642.50米;暖气维修:维修面积:4279.89㎡。
2.1.3 工程投资额:316万元
2.1.4 计划工期:1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9月23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3月11日);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1.6 其他: 质量标准为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施工类人员至少配备:
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人;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测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试验员:1人;预算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其中: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标准员、测量员、材料员、机械员、试验员、预算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以兼职,每人兼职不超过1项。
【以上人员需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岗位人员需取得省或自治区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对应岗位资格证书;附对应人员的岗位证,测量员若无岗位证书,可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提供岗位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 /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5 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1年起至2023年止。
(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信誉要求:
3.7.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2022年9月3日起至2025年9月3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7.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4、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2022年9月3日起至2025年9月3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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