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定兴县西城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定兴县西城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定兴县西城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由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定兴发改投资【2025】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和上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8683.5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7259.639257 万元;建设规模: 兴达街(四中-泰安路)道路排水设施改造、一体化泵站及排涝蓄水区改造等排水基础设施改造。主要包含排水管网工程、建设一体化泵站2座、排涝蓄水区改造和相应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工程。
(1)兴达街(四中-泰安路)道路全长1040米,改建排水管道管径分别为 DN500、d1000、d1200、d1500,管道长度分别为1760m、960m、780m、30m,同时配套相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
(2)排涝蓄水区改造工程建设一体化泵站2座分别为300m3/h、360m3/h,改建排水管道DN600、DN300;管道长度分别为300m、1650m;排涝蓄水区基础设施工程等 ,建设地点: 定兴县西城区 。计划监理服务期: 365 个日历天,从 2025 年 10 月 09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08日止。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 。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定兴县西城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94.37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各专业相应监理工作能力及经验的人员配备,具体人员配备应符合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通知文件中的标准要求。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2024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