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市临空经济区雁江镇周祠社区菜阳湾城中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资阳市临空经济区雁江镇周祠社区菜阳湾城中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资阳市临空经济区雁江镇周祠社区菜阳湾城中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资发改临空〔2025】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及一般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资发改临空〔2025】2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
2.2项目规模:本项目计划在对临空经济区雁江镇周祠社区菜阳湾90栋房屋进行品质提升,分为五期进行,其中:一期16栋、二期17栋、三期19栋、四期19栋、五期19栋。
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45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60日历天,施工工期3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其他开工指示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
2.4.1设计: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相关服务等工作;
2.4.2施工:包含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等相关工作;具体范围参照方案设计由业主确认后实施;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3、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