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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市新机场项目市政配套给水工程设计已由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大连市新机场项目市政配套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审批字 [2025]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陆域段管线和跨海段管线,管线总长约25.6公里、管径DN300~DN900,及其附属构筑物和设施等,其中陆域段管线长约20.2公里,管径DN300~DN900,及其附属构筑物、设施、智慧水务监测点位等;跨海段管线长约5.4公里、管径DN500,及其附属构筑物、设施、智慧水务监测点位、视频安防系统、分布式光纤系统等;智慧水务平台和自控系统各1套等。 项目总投资24191万元。 计划工期:30个日历日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20个日历日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技术咨询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投入使用止。 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招标内容:大连市新机场项目市政配套给水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类别:设计;标段合同估算价:325.49万元。 保证金金额:3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保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为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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