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峡集团长阳砂石加工废水处理系统设备委托加工及货物采购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三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长阳砂石加工废水处理系统设备委托加工及货物采购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主要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长阳砂石加工废水处理系统设备委托加工及货物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如下:
(1)标段一:浓密系统及配套设备委托加工采购
主要包括高效浓密机和加药装置的委托加工以及及配套的泵罐设备等(包含所有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及后续与其他相关设备的后续联动调试)。
(2)标段二:压滤机、砂石分离机及配套设备采购
主要包括压滤机、砂石分离机、入料泵、清水离心泵等(包含所有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及后续与其他相关设备的联动调试)。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拟划分两个标段。标段一为浓密系统及配套设备委托加工采购,标段二为压滤机、砂石分离机及配套设备采购。
2.3计划进度
两个标段供货期均为1个月,具体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为2年。
2.4主要工作量
(1)浓密系统及配套设备委托加工采购,采购内容主要包括高效浓密机和加药装置的委托加工以及配套的泵罐设备等(包含所有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及后续与其他相关设备的后续联动调试)。
(2)压滤机、砂石分离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压滤机、砂石分离机、入料泵、清水离心泵等(包含所有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及后续与其他相关设备的联动调试)。
详见报价清单章节。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标段一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万及以上的污(废)水处理设备生产或加工或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盖公章的业主证明);
(3)财务要求:2023年、2024年财务无连续亏损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