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魏村上下街河综合整治こ痰恼斜旯�;;
1.发包条件本发包项目[洪魏村上下街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发包人为[慈溪市掌起镇洪魏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2.1建设地点:[慈溪市掌起镇洪魏村]
2.2标段:[1个]
2.3规模及合同估算价:[排水渠道整治,雨水管及路面修复等。造价约62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发包范围:[排水渠道整治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竞标人资格要求3.1 竞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被发包人邀请的企业],且无第二章竞标人须知1.4.3竞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竞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3竞标人按要求录入慈溪市小额建设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
3.4竞标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5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竞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且在有效期内,担保统筹情况须显示为“全市统筹”,若担保统筹情况显示为“不统筹”的,企业应在慈溪市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
3.6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 。
3.7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8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方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
3.9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