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东西院区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处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东西院区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处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516
项目名称:东西院区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以3.2技术要求中的商务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综合许可证(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且不限于此次招标的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类别HW01医疗废物,废物代码841-001-01);(2)供应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运输)(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废物”或“6类2项”)或者提供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合同,并附上相应运输单位的资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