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20-0216
平舆县生态皮革园区标准化厂房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平舆县豫资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驻马店市建筑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平舆县生态皮革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平舆县生态皮革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 工程地点: 平舆县产业集聚区东区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2208-411723-04-01-363123。
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包含三个地块,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219761.38㎡,总建筑面积约169837.72㎡。主要建设内容为仓库、水场车间、整理车间、危化品库、综合服务楼、动力中心、压滤车间、加药间、2#车间、污水处理车间、综合处理池、清水池、集水池和事故池等地下水池建筑、原皮库及化料仓库、蓝皮库、综合处理车间、消防水池及泵房、风机房、配电室、门房及室外绿化、道路硬化及发货场地、大门、围墙等以及水、电、通讯、消防、管网等各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6. 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设计(包含本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配合等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施工图图纸及相关计算书);2.工程施工及采购(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设备(不含生产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验收、缺陷修复及保修等;3.项目水、电、路、通信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接驳等工作;4.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质监备案等手续。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总工期 4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90 日历天(以接到发包人开始设计书面指令起计算),在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内容,并确保相关成果文件通过审查(不含审查时间),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