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夏数科智慧水务防汛优化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宁夏数科智慧水务防汛优化项目、招标编号:TC25090EM,招标人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防涝应急能力提升及智慧排水系统所含的排水物联网设备、物联智控平台、防汛可视化系统、网络交换及安全系统、服务器资源以及运维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项目预算:825.46万元(不含税)。
1.3服务地点:宁夏固原市西吉县。
1.4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1.5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6标包/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份额。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792.29万元(软件开发及集成服务:402.63万元;施工服务:83.54万元;设备采购:306.12万元),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2投标人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1份自2022年7月1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承接的类似(软件开发或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业绩。
注: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
(3)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以单项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含税金额为准,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金额为准,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为准。
2.4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且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
(8)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