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舒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标段项目监理公告
舒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标段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 E34152300100362900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标段项目监理
三、项目实施地点: 舒城县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 舒城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舒城县水利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 舒城县城关镇东门路9号、舒城县城关镇春秋路60号
六、项目类型:服务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本项目为新建净水厂1座,设计规模8万立方/d,新建净水构筑物包括:折板反应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及清水池、二级泵房、加氯间、加药间、高低压配电间、排泥水处理工程等。配套建设有综合楼、生活楼等辅助建筑物及厂区围墙、厂区供排水、电气、绿化、道路、地面硬化等。配套购置化验设备、维修设备、通讯设备、交通设施等附属设施。新建取水泵站至水厂原水管道及厂区设备采购与安装。总投资约为2.3亿元。本次招标包含以上所有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最高投标费率为1.0%,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30万元。
九、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十、计划工期: 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其中现场服务期为实际施工期为60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要求: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2)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
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
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3、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