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5年安徽省农村垃圾治理和乡村建设评价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N2025-35-5891
项目名称:2025年安徽省农村垃圾治理和乡村建设评价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20万元
采购需求: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乡村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2025年安徽省农村垃圾治理和乡村建设评价,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仅接受联合体牵头人联合其他一方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每个联合体成员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参与本次磋商。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联合体成员各自取得的业绩、荣誉均予以认可。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