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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15 数据编号: 9101225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广东铁塔中山2025年张溪等13个行政村通信传输线路(含管道)及微视频监控设备维护项目比选公告

广东铁塔中山2025年张溪等13个行政村通信传输线路(含管道)及微视频监控设备维护项目比选公告
广东铁塔中山2025年张溪等13个行政村通信传输线路(含管道)及微视频监控设备维护项目(项目编号:BGCG-GDTT250054)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广东铁塔中山2025年张溪等13个行政村通信传输线路(含管道)及微视频监控设备维护项目(BGCG-GDTT25005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广东铁塔中山2025年张溪等13个行政村通信传输线路(含管道)及微视频监控设备维护项目,包括中山市13个行政村内通信管道、光缆线路及微视频监控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
1.6项目预算:项目预算含税金额263.09万元,税率为6%,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金额。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供应商不含税总价超过不含税总价上限2481981.13元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10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13个村的视频监控及传输线路(含管道)的维护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3服务地点:广东省中山市。
2.4项目进度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的维护服务,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2.6合同签订方式:本项目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实施采购,合同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须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传输线路维护类、传输管道维护类、视频监控维护类),且合同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
证明材料要求:
(1)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编号、订单含税金额、订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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