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东城区排水防洪项目排水管线下穿铁路防护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东城区排水防洪项目排水管线
下穿铁路防护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15040120250813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东城区排水防洪项目排水管线下穿铁路防护涵工程已由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2025年第5次常务会【2025】5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峰市元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东城区排水防洪项目排水管线下穿铁路防护涵工程;
2.2标段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东城区排水防洪项目排水管线下穿铁路防护涵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东城区,具体地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4计划投资额:4691718.00元;
2.5工程概况:路基附属工程,涵洞,正线,通信,电力,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7计划工期:60日历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3.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3.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