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招标补疑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8-15 数据编号: 9103651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福建霞浦县多镇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长春镇)项目终止通知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多镇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长春镇)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霞浦县乡镇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长春镇)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霞发改审批【2025】6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及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霞浦县长春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污水主管DN200-DN300长度约9159m,接户支管De65~De160,长度约18150m,压力管道De65,长度377m,污水提升泵站1座,共40m3/d,污水处理站2座,共40m3/d,大型三格化粪池4座,共120m3,小型化粪池50座,共132m3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霞浦县乡镇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长春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本招标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城市排水”中型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704780(其中,暂列金300000元) 【注: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未经审核,仅作为评标依据供招投标时使用,最终结算以霞浦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招标控制价为基准,按照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