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药剂科装修改造项目院内磋商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药剂科装修改造项目院内磋商公告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药剂科装修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药剂科装修改造项目实行院内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C2025070098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药剂科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科学楼3楼药剂科仓库办公区进行装修改造,涉及装修工程专业包括:拆除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及配电工程、通风工程、室内装修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729825.67元(大写:人民币柒拾贰万玖仟捌佰贰拾伍元陆角柒分)。
注:1)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投标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以供应商在《供应商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以供应商在《供应商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提供声明函】
5.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