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横栏镇水质净化厂三期环保教育基地(饮用水资源保护宣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横栏镇水质净化厂三期环保教育基地(饮用水资源保护宣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横栏镇水质净化厂三期环保教育基地(饮用水资源保护宣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横栏镇生态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横栏镇水质净化厂三期环保教育基地(饮用水资源保护宣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名称:横栏镇水质净化厂三期环保教育基地(饮用水资源保护宣传)项目
二、 项目编号:GDZY2025041621
三、 报价上限价:¥380000.00元 (大写:叁拾捌万元整)
四、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横栏镇水质净化厂三期环保教育基地(饮用水资源保护宣传)项目
2. 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 磋商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磋商(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报价函》(格式详见:表5-1)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报价函》(格式详见:表5-1)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函》(格式详见:表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