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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15 数据编号: 910399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柘城县淮海西路道路建设项目(学苑路-北湖路)招标公告

柘城县淮海西路道路建设项目(学苑路-北湖路)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城县淮海西路道路建设项目(学苑路-北湖路)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 2507-411424-04-01-211070 ,招标人为柘城县市政设施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柘城县淮海西路道路建设项目(学苑路-北湖路)
2.2招标编号:柘招字【2025】14 号  ;项目编号:柘财采招-2025-23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拟淮海西路(学苑路-北湖路)道路全长419.36米,宽30米。其中包括:沥青混凝土道路及交通、给水、雨、污水管网、路灯、绿化(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柘城县境内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5763075.54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5074153.51元;措施费为 45280.74 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87593.91元;暂列金额为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为0元;规费为80197.10元;税金为475850.28元)
2.9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10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1质量要求:合格
2.12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25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01月0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证书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01月0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3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ngcjs.hnjs.henan.gov.cn)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2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标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投标人应提供公告发布后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并附入投标文件)。
3.8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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