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尔山市明水河镇明水河村西口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公告
阿尔山市明水河镇明水河村西口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阿尔山市明水河镇明水河村西口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经由兴政数批〔2025〕41号批准,项目法人已经成立,单位为阿尔山市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河南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阿尔山市明水河镇明水河村西口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
2.2.建设地点:阿尔山市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供水工程采用变频设备直接送入配水管网向村民供水,由取水构筑物、输配水管网及附属工程、配电工程等几部分组成。支配水管网1960m,矩形钢筋砼检查井(外径1.60m*1.60m,井深3.7m)2座,矩形钢筋砼检查井(外径1.4m*1.4m,井深3.6m)30座,矩形钢筋砼排气井(外径1.50m*1.50m,井深3.7m))5座,铺设沥青路面2050㎡,14户民宿瓷砖地面破损修复140㎡,定向钻作业井(1座井外径3.0m*3.0m,井深3.5m)1个,定向钻作业井(1座井外径3.0m*3.0m,井深3.5m)1个。
2.4.招标控制价:396万元
2.5.施工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依据(2023年12月28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各1名,需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且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